搬新房本來是件喜慶事,碰到一個不良搬家公司設置陷阱往往會產生消費糾紛,讓消費者吃虧。近日,省消費者協會根據近年來消費者關於搬家公司的諮詢、投訴,發布" 搬家公司四大陷阱",提醒消費者,搬家公司服務質量良莠不齊,消費者搬家選公司要做好四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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陷阱一:低價吸引客戶,搬時坐地起價
搬家公司先報出較低的價格,搬家當天再以各種理由要求加價。甚至還有搬家公司把客戶的物品先搬上車,到達目的地後再坐地起價,否則不予搬上樓。
陷阱二:車廂設置夾層,大車變小車
個別搬家公司為了多收錢往往在車輛上" 做文章",通過在內部設夾層,縮小了車內面積,原本一車就能裝下的東西需要兩車或者另加小車才能裝下,從而變相加價。
陷阱三:大件額外收費,處處另需加錢
搬家公司在與消費者溝通時,往往簡單告知鋼琴和需拆卸的衣櫥等大件需要額外收費,但在實際搬運過程中,尺寸稍大的電視機、冰箱、洗衣機等均按照大件計費。此外,高層、超重、天熱等也會額外收費。
陷阱四:預約不簽合同,搬完不開發票
個別搬家公司是臨時搭班子,現找搬運工人時。承諾簽合同,但搬家時會以忘帶或其他說辭拒簽,搬完家收費不開具發票或收據,出現問題時就會推脫責任。
針對上述情況,省消協發布消費警示,提醒廣大消費者:
1. 先通過電話或網絡查詢搬家企業註冊登記情況,盡量選擇有明確登記信息、固定經營地址的正規搬家公司。
2. 預約前,一定要與搬家公司談明細則,確保搬家公司不會再以各種不同理由要求加價。
3. 建議消費者在搬家時一定要仔細檢查貨車,在裝車時也要監督物品的擺放,避免內松外緊浪費空間。在搬運過程中不要離開現場,以免丟失物品無法釐清責任。
4. 預約時提前聲明,不簽合同不付費,合同條款籤的越詳細越好,搬完家索要發票或收據。一旦發生糾紛,保存好證據並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,以便問題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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